公安部官员:加强协作维护正常环境执法秩序

发布者:admin4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次数:1380

“两高”今日公布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进一步建立有效的机制,在联合执法、维护正常执法秩序以及案件移送、专门问题的认定等方面加强和环保部门的合作。

    记者问: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公安部的马维亚局长。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阻挠环境执法的问题,请问公安部和环保部门如何加强协作?谢谢。

    马维亚:今天的“两高”的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也作了明确的阐述。公安机关在保护环境、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主要有两项职责:第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第二是依法保护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两高”司法解释的发布实施是我们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司法实践中的一件大事,为公安机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保护依法执行环境执法公务,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

    公安机关历来重视保护环境、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近几年依法查处、侦办了一大批,包括刚才通报的四起案件。我也很高兴告诉记者,近期我们也将有一批案件公布于社会。

    但正如刚才发言人提到的,办理环境污染犯罪确实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刚才讲到“三难”,即: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这次司法解释的出台很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所以我们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学习这次司法解释,部署我们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刚才记者同志提到的和环保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建立有效的机制,在联合执法、维护正常执法秩序以及案件移送、专门问题的认定等方面加强合作,我们将有新的合作文件出台。所以我们相信,通过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和其他有关配套文件的相应发布实施,我们会进一步把这项工作做好。(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