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有1名“拟录取”的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在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复试中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拟递补录取1名同学,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专业名称 | 初试 总分 | 复试 成绩 | 总成绩 | 学习形式 | 备注 |
1 | 刘欣 | 110723000002874 | 心理健康教育 | 351 | 76 | 73.1 | 全日制 | 递补录取 |
公示期:2023年4月21日—4月3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18186516809;联系邮箱:jhdxjyxy2021@163.com。
说明:正式录取名单由学校审核后,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经录取检查通过后确定。在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者,由招生学院告知考生。
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