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关于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成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10浏览次数:304

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党员常青”,展示良好的党员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全体党员中开展以“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为主题的争创“党员示范岗”,成立志愿服务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通过“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推动学院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通过成立志愿服务队,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参与范围

教育学院全体党员

三、主要内容

1、各支部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每个支部至少设立一个“党员示范岗”,签订承诺书,亮起身份,树起标牌,接受师生监督。党员示范岗每年年初申报,党支部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标准、能够发挥示范效应的典型推荐上来,学院党委年终将对党员示范岗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成立教育学院志愿服务队,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志愿服务队,各支部负责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学院全体党员同志作为志愿队成员开展具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包括:党员“双认领”,精准扶贫,助残济困,支教助学,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参加义务劳动、进行爱心捐赠等。

3、严格考核奖惩。党员示范岗和志愿服务工作纳入“两学一做”合格党员任务清单管理体系,对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


中共江汉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