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号段成诈骗帮凶让实名制蒙羞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1614

  作者:史洪举

  工信部近日对虚拟运营商新入网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进行暗访时发现,所抽查的109个营销网点中,违规比例超3成,虚拟运营商品牌分享通信因新入网用户及在网用户登记信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工信部要求暂停其移动转售号码渠道资源。而多地公安部门在发布诈骗预警时表示,170/171号段是电信诈骗“重灾区”,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非实名制登记存在漏洞。(8月14日《新京报》)

  应注意的背景是,今年4月份,“史上最严实名制”政策发布,工信部要求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遗憾的是,有些特殊号段依然存在未实名登记的漏洞,沦为诈骗帮凶。这警示监管部门,务必彻底堵住监管漏洞,全面提高运营商和代售点违法成本,避免电话实名制被架空。

  据报道,部分虚拟运营商实名制落实不力的原因,主要是大量依靠国代商、省代商销售,这些代理商又会分销给几万个网点,如报刊亭、营业厅等,逐级的分散,使运营商逐渐失去了掌控力。这些网点在销售时,为增加业绩,就不会严格落实实名制,甚至向顾客表示不需要身份证。这样一来,特殊号段必然成了电信诈骗者的首选。据报道,温州市反诈骗中心成立以来接到的3000多起报案中,170号段的电话诈骗案占三分之一以上,而深圳市今年发生涉及的170号段诈骗案件共有800余宗,市民被骗超过1100万元。

  可以说,电话实名制存在木桶效应,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号段,必将成为电信诈骗的重灾区,并决定着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的成效。当实名制在170、171号段沦为一纸空文时,其他号段的实名制落实的再严格也无济于事,所取得的成绩更会功亏一篑。这与相关规定未明确惩戒措施有一定关系,正是这一疏漏,让虚拟号段成了木桶效应中最短的那块木板,导致猖獗的电信诈骗难以遏制,这是监管部门不得不重视的。

  按现有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电话实名登记,实现精准监管并不难。如借鉴金融机构办理银行卡模式,做到人、证、卡一一对照登记;无论营业厅还是代理商或代办点,均要求购买者或变更业务者出示身份证件并拍照留档等。避免冒用身份证乱象,即便代售点没有能力核实真实身份,拍照留档也会让意图不轨或冒名者有所忌惮。

  此外,有必要实行责任追溯及倒查机制,要求基础运营商对销售给代理商、代售点进行逐一登记。将来发现未实名登记或电信诈骗时,便可及时查清哪个环节出现纰漏,并以未实名登记的号码数量为依据对责任人予以罚款。还应让责任人赔偿受害者损失,因为,明知购买者未提供身份信息仍向其销售手机号,显然应意识到由此带来的不可控后果,主观恶意非常明显。据《人民法院报》2015年5月20日报道,因无法找到对自己进行发送侮辱短信的真正侵权人,河南省滑县某村民将中国移动公司及其代理商告上法庭,后法院判决代理商赔偿原告1万元。

  简而言之,电话实名制是打击诈骗等犯罪的关键环节。惟有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实行精细化无缝隙监管,方能改变部分运营商只有营收动力没有贯彻实名登记压力的尴尬。进而起到治本作用,让公众免受无孔不入的诈骗侵害。(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