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公布了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以及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我校参加评估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顺利通过,同意“继续授权”。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定期组织学位授予单位开展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专项合格评估在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开展,是对学位点初建效果进行的检验,主要考察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备性,以及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执行情况。
本次专项评估能够顺利通过,得益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研究生处的有效组织与指导。在收到《2020 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后,研究生处组织学位点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布置会及工作推进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牵头学院教育学院,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等,完成了评估工作方案制定、评估工作组成立、评估报告起草、评估材料报送等一系列工作。其中,按照《教育硕士参评点应提交的有关材料和表格》内容以及专项评估网络评审要求,完成23个指标体系对应材料的收集、整理、扫描、编辑、印制和上传工作;扫描、编辑、上传文本数万余页,容量达11.7GB。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顺利通过专项评估,是对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充分肯定,必将对我校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发挥积极作用。